《微波炉产品安全检验项目及标准》


 

微波炉产品安全检验项目及标准

 

一、受检范围

适用于申请进口家用微波炉产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的送样检验以及对已获准使用“安全标志”的进口微波炉产品的抽样检验。

二、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

  1、使用标准:GB4706.1-92《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4706.21-88《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2、检验项目:

  01额定值

   02分类

   03标志

   04防触电保护

   05电动电器的启动

   06输入功率和电流

   07发热

   08带电热元件的电器的过载

   09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

   10防水

   11泄漏电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2过载保护

   13耐久性

   14非正常工作

   15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16机械强度

   17结构

   18内部布线

   19元件

   20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21外导线的接线端子

   22接地措施

   23螺钉和接线

   24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25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26防锈

   27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三、试样

1、申请安全质量许可证时的送样数量:

  整机:2台

非金属材料:
器具上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有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的性能。申请单位应随整机提洪产品所使用的相关的非金属零部件每种2-3个或提购相应非金属材料样块(125X13X3mm)5块。

元件:
申请产品中如有下列电气安全零部件应按如下要求送样品

  开关类元件(每种10个)

  灯口类元件(每种10个)

  电源连接类元件(每种l8个)

  温度控制类元件(每种10个)

  熔断器类元件(每种48个)

  电动机类元件(每种2个)

  变压器类元件(每种5个)


2、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康期抽样数量:

  整机:1台


四、安全性能的评定

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产品不合格。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通知厂家重新送样进行检验。重新送样检验时,若再出现任何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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